福建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陪护假)多少天?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3-31 16:29

  福建作为最早将带薪护理列入法规的省份,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实行特殊照顾制度规定即独生子女十天护理假(陪护假)政策: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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