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05-05 16:38
  答: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3)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5)有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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