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哪些维权渠道?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05-05 16:37
  答: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所在单位行政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对于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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