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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1 17:30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明人社办〔201772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715号)精神,现将《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616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促进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厦门金砖会晤、党的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要求各直属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自查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四、工作方式及步骤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百分百制表列出清单,百分百建立台账,百分百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百分百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生产安全大检查活动时间从6月起至2018年春节前,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总体推进,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第一阶段(6月至9月中旬)。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和大整治和确保厦门会晤期间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各单位细化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发动、全面动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对关键场所、关键部位实现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等强制措施。 

  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1月底)。以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要目标。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抓住关键问题,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我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第三阶段(121日于2018年春节前)。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目标。各单位把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形成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排查隐患,建立保障机制,以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在每个阶段结束前7日内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及填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2),第三个阶段末期,要报送整个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汇总整个大检查数据。 

    

      附件:1.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市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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