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2016〕458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六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人社领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申诉等法定途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人社领域信访诉求主要途径清单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209号),以及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人社领域信访诉求主要途径清单(试行)》印发你们,并就我市人社领域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投诉请求的理念
抓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是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投诉请求的理念,坚持为民、便民原则,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作用;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实体性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二、明确分类处理的法定途径和受理范围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法定途径,结合我市实际,市局认真梳理各法定途径,列出处理人社领域群众反映问题的法定途径主要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申诉、政府信息公开、再次鉴定、举报、司法、信访等9项途径,并拟定了包括途径分类、法律依据等内容的法定途径清单(见附件),下一步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职能,进一步厘清各法定途径之间的职能边界,明确各法定途径的责任主体,确保分类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措施落地见效
(一)局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各法定途径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各途径之间的转换渠道,同一事项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解决途径的,要排出先后顺序,供群众选择。
(二)各科室(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梳理出法定途径适用的主体、时限、操作程序和法律结果;同时指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根据颁布的“清单”规定,做好甄别、告知、转送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群众信访诉求,全面铺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三)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超过相应法定途径时效等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相关科室(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妥善处置。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投诉请求,如同一信访事项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途径、多个科室的,局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工作,防止推诿扯皮,激化矛盾。
(四)加强宣传引导,适时督导检查。局办公室要牵头汇总梳理出来的法定途径清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且在来访接待室等场所张贴、印制宣传手册。同时,要适时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加强全系统业务培训,准确把握分类处理工作要求,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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