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防火监督工作导向,在局党组领导下,科室、单位联动,进一步深化人社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火灾防范。将火灾防控安全责任纳入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抓好火灾隐患整治。不断加强火灾隐患源头防控和常态化监管,开展服务大厅、办公场所、库房和档案室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做好重要节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办公场所及附属设施电路、水管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日常带班、假日值班、夜间值班等制度措施,实行火灾防控“零报告”,确保消防安全。
(二)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筑牢战备基础。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现有消防器材装备维护保养和操作熟悉,并按照《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办公场所灭火救援实地进行熟悉演练,切实做好灭火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火灾防控意识。围绕“找隐患,保平安”主题,依托网络、电子屏、会议等多种载体形式,开展消防常识、火灾防控知识学习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采取悬挂标语、设置警示牌等多种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宣传。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广泛学习动员,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使干部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统一思想认识,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二)推进落实阶段。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大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主要工作如下:
1.做好办公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易引起火灾的部位认真排除隐患,做到“人走断电源、吸烟后断火源”;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的自觉性。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放置杂物,对达不到消防安全的必须立即清理和整改。按照安全防火标准配备灭火器材,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拉临时电线,乱设临时插座,严禁使用易漏电、短路的电器,严禁在档案室、资料室内吸烟,严禁在办公楼内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督促市高级技校、市第二高级技校加强教室、宿舍、食堂、楼道等重要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2.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增强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针对火灾的特点,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深入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对人社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普遍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总结验收阶段。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市人社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做好楼层、电梯间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并对电源、电路、电器及所管理档案室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排除火灾隐患。
(三)跟踪问效,强化督导。要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抓常议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问责制,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科室、单位和人员,要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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