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6-24 10:44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人社账户工资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117号)等规定,现将返还工资保证金事项公示如下:

  以下工程项目现申请返还缴存在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工资保证金,如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进行投诉(清流县长兴中街138号原民政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703822。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8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竣工时间 

返还银行 

银行账号 

返还金额 

(万元) 

清流县苏区文化教育陈列展览馆装饰工程

清流县博物馆

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1.30

中国农业银行清流县支行

9558****2511

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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