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5-11 15:21

 

  为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充分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关键作用,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优化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41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制度监管、便利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我局现正式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端),具体通知如下:

  一、平台对接及技术支撑

  为提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办理效率,实现“一趟不用跑”目标,凡经我市备案的经办机构应尽快完成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以提供线上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撑由三明市保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联系人:张晓艺,联系电话:15960597597。平台上线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将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企业业务办理渠道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通过电子保函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如遇问题,请联系三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7506659。

  附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操作手册(企业端)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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