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统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通告共涉及74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9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6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者应于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8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http://www.fj99.org.cn,以下简称“福建就业网”),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于4月8日17:00关闭,建议报考者错峰报名,避免临近报名截止时间网络拥堵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参照网站提供的简历格式模板及说明,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考岗位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本通告内其他岗位,请报考者慎重报考。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4月9日12:00前通过网站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考试确认。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9日17:0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考试”操作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4月20日9:00后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1.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非市直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
(二)资格复审
1.仅笔试的公开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体检前,对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需技能测试的公开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技能测试前,对技能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复审主要采取查看原件等形式进行,复审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复审结果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或体检的资格。为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资格复审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仅笔试、笔试和面试、笔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三明市第一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科室)岗位、三明市皮肤病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检验科)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市直事业单位其他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除《申论》题型为主观题外,其他笔试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笔试安排在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均为9:00至11:00,《申论》考试时间为14:30至17:00,《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下午14:30至16:3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开考比例: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条件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1开考;本科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2开考;大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开考;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2)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情况,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3)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笔试成绩: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的,卷面总分为10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在笔试卷面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
(2)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合格线均设置为60分。笔试卷面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在折算后笔试卷面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笔试成绩为折算后笔试卷面成绩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3)笔试成绩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及时发布。
6.笔试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4月27日8:00至4月2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上传相关加分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办理方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及时关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中央或我省、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当年服务行将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
(2)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3)退役士兵。具体指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闽动〔2021〕15号、闽征〔2018〕8号、闽征〔2017〕10号规定条件的进藏、进疆以及在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服役且服役期满2年的退役士兵。
(4)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报考者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或户籍地在招聘范围内的,经相关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可以报考相应“专门岗位”。报考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技能测试:三明市第一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科室)岗位、三明市皮肤病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检验科)岗位技能测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播音主持人员)岗位、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除辅导员外的17个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3.面试、技能测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技能测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技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技能测试人选。
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通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在面试、技能测试时间5天之前,将有关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
4.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出现招聘人数与面试、技能测试人选1: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方式为仅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2个以上报考者的笔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以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2.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如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如笔试成绩又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列;如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另行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3.考试方式为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如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如笔试、技能测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另行加试一场技能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岗位的体检由同级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市网络生态治理服务中心岗位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了解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失信情况和经商办企业行为。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意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同级人社部门。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同时,对确定为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拟聘用对象的报考者,还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闽教师〔2024〕3号)进行准入查询,准入查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同级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同级人社部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岗位中有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在2026年3月30日(含)前取得相应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参加中央或我省、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向2024、2025、2026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生办批准录取,并于2024-2026年毕业的,学信网可以查询学历或学位的毕业生,以及2024-2026年服务期满、2026年服务行将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网站“政策法规”栏目查询。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所学专业应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上可查询认证。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户籍与生源
福建省生源,是指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籍户籍在福建省,或者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籍在福建省。
报名开始第一天户籍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福建省生源,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可报考户籍要求为“面向福建省户籍人员(或生源)”的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面向三明市户籍人员(或生源)”等,按以上原则类推。
(四)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开始时间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例如在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实际参加工作的,计算为1年工作经历。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核时做最终确认,如:报考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工资流水清单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考试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本公告中未专门说明的,均按以上规则类推予以确认。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拟考核对象属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考核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报考者,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八)面试或技能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技能测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的,应在考试前3个工作日17:30之前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报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考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考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考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对考生主动放弃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递补。
(九)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
(十)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0天内完成。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二)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考务安排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7506803)。
2.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2026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招聘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8-7506625
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8-5822021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8-3804783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98-2811115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98-8703820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8-6829569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98-3956587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98-7832561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98-8770559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8-6323979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8-726709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 :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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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7506603。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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