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人社账户工资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117号)等规定,现将返还工资保证金事项公示如下:
以下工程项目现申请返还缴存在我局的工资保证金,如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地址:建宁县青山南路7号(乐家家超市斜对面),举报投诉电话:0598-3959882,联系电话:0598-2267561。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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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竣工时间 |
返还银行 |
银行账号 |
返还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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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高家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
福建省八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5年10月28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
1357****3067 |
2 |
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程序办理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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