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会审,认定一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符合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12月23日
公示电话:7500903、7500902(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三明市2025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名单(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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