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2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市人社局审核,现对拟入住人才公寓对象郑新春等4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拟入住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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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申请条件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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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新春 |
经认定特级、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 |
三明市外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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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文翰 |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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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牛庆川 |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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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佘日新 |
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 |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受理部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32幢
联系电话:0598-7506629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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