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需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用人单位信息、申报事项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由用人单位申请的,还需在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处盖用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经办人员签字。该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如用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
(二)身份证明材料
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或工会公章),受托人必须是该单位职工。近亲属申请的:需提交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者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和近亲属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
(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等(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医学证明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重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首次就诊的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重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3.首次拍片检查的相应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重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患职业病的,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重新加盖职业病诊断机构公章);
5.其他相应的医疗材料。
(六)考勤情况
考勤表(受伤职工近一周的考勤情况)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七)监控材料(如有)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材料(刻光盘)。
(八)其他相关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及派出所公章,医生及民警签字);若是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加盖出具机关公章);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居住证明、出行合理路线图;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8.属于建筑工地按项目参保的,提交中标通知书、项目承建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福建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场记录及工资发放流水、人脸识别考勤记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9.其他相应材料。
附件: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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