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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将乐县龟山桥改建工程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2-14 16:37 浏览量:140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将乐县龟山桥改建工程

  项目地址:将乐县新将北路

  施工单位:福建乐轩建设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5月13日

  公示期限:30日(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15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2267561,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社保大楼1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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