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存储经营”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_ 通知公告 _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存储经营”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1-20 15:24 浏览量:246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存储经营”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地址:大田县吴山镇洋头化工园区

  施工单位:大田县龙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9月15日

  公示期限:30日(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8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7227799,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八楼);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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