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泰宁县大渠溪山洪沟治理工程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2-25 18:18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泰宁县大渠溪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地址:泰宁县下渠镇、梅口乡

  施工单位:福建省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完工验收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公示期限:30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7868807,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10号;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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