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一期)-综合服务中心及周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建宁县
施工单位:福建省闽清四建建工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公示期限:30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1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3959882,地址:建宁县青山街青山南路7号(乐家家超市斜对面);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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