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北门路(新华书店至职业中专校门口)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2-02 17:09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一期)-北门路(新华书店至职业中专校门口)

  项目地址:尤溪县城关镇

  施工单位: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1月12日

  公示期限:30日(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6306656,地址: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3号;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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