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会审,认定一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符合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日
公示电话:7500903、7500902(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三明市2024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名单(三)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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