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劳动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7〕41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社险中心办〔2022〕6号)有关规定,经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对三明列东中医医院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审核,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经中心会议研究,现确定增设三明列东中医医院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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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劳动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7〕41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社险中心办〔2022〕6号)有关规定,经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对三明列东中医医院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审核,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经中心会议研究,现确定增设三明列东中医医院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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