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团明委联〔2021〕17号)、《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会审,认定章国锻等9位同志符合一次性生活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4月24日
公示电话:7500903(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2022年3月市本级毕业生留明一次性生活补贴公示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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