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会审,认定“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等86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24日
公示电话:7500903(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三明市2021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名单(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