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部文〔2007〕414号)、原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职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条件审定与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劳社〔2009〕48号)等文件规定,经三明梅列劲松医院申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评审人员现场检查、评议和审定,三明梅列劲松医院符合协议医疗机构条件。
经研究同意,拟增设三明梅列劲松医院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或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市政府一楼128室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人:胡玉华,电话:0598-7506637
监督电话:0598-7506603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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