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9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18〕32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9〕186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19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9日至2001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三明市人事考试网【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http://www.smrsms.com)→“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三明市直】、三明市农科院网站(http://www.smnks.com.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8:00起至2019年11月25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投递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至smnksbgs@163.com,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至三明市农科院党政办(沙县虬江街道办柱源2号 三明市农科院大楼1206室)。
3.联系人:施小梅,联系电话:0598-5862926。
4.通讯地址:沙县虬江街道办柱源2号,邮编:365059。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本次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与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进入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岗位取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由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19年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三明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