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印发<三明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9〕10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部分经费用于工伤预防项目的开展,现向社会发布2025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内容,有意愿承办本次工伤预防项目的服务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一、项目实施内容
工伤预防宣传(详见附件2)。
二、申报机构条件
一是经批准成立,具有合法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内无违规记录;二是从事宣传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三是具备相应的宣传材料制作、视频拍摄采编、策划、剪辑及发布的专业人员;四是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五是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预防项目开展形式与申报程序
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经费,委托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组织实施。面向社会的项目由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照政府采购法及三明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根据项目费用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具备相应条件的服务机构中选择。
申报单位按“自主申报、研究审核、签订协议”的程序实施。
四、政府采购形式
政府采购根据项目费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实际情况,再决定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某一种形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五、申报需提交材料
申请工伤预防项目的企业和组织应提交三明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报价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同类型已执行项目实施情况材料(如有)至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处。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2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报送至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人:黄腾飞,联系电话:0598-8953211,电子邮箱:smsbbgs@163.com。
附件:
1.三明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2.三明市2025年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内容。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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