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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动态】我市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发布时间:2018-07-17 17:06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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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政府同意,
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人社〔
2018
〕
227
号),
决定自今年
1
月
1
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18
元,达到每人每月
118
元。
这是
2009
年底启动试点以来,我市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市预计共有
35.49
万名年满
60
周岁的参保人员受益,全年增发基础养老金将达
7665.84
万元。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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