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24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市人社局审核,现对张敏敏等3名人才公寓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人才类别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符合条款 |
备注 |
1 |
张敏敏 |
四大主导产业相关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最长享受36个月) |
福建三明金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办法》第九条第5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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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慧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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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孙吉鹏 |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
受理部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市政府大院四楼448室
联系电话:0598-7506629
联系人:罗梅芳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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