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拟为陈清同志申请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资格名称 批准年度 |
原证书号码 |
申请理由 登报日期 |
1 |
陈清 |
清流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
工程师2007.12.15 |
闽Z-309-07941 |
遗失 2017.7.28 三明日报 |
公示时间:2017年9月5日至9月11日
联系方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98-824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