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号),现将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合格人员合计164人(合格人员名单附后)。其中初级工35人,中级工56人,高级工41人,技师32人。认定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经用人单位考核可根据情况予以聘任兑现工资;技师按《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中聘任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3〕146号)规定执行。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规定执行。中央驻闽单位合格人员的聘任可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取得证书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议兑现相应等级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凡合格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简称等级证书),并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
附件: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合格人员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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