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了重新修订,用于为我市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提供指导和示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过程中,可根据本合同范本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可在市人社局网站“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类表格”栏下载。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自2020年1月开始使用。在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三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7506628。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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