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73号)文件精神,拟推荐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梅列区人民检察院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候选对象,拟推荐三明市检察院生态处、清流县检察院民行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候选对象,拟推荐三明市检察院刘文婷、三明市检察院涂宏、将乐县检察院杨威、宁化县检察院王天祥、建宁县检察院吴婉芳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为进一步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4日—11月20日
咨询电话:7506639(考核奖励和培训监督科)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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