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已建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估推荐工作,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评估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9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和人社局)要按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表》(详见附件2),对辖区内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评估。评估过程要科学把握标准,规范评估程序、严格评估纪律,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公开。要根据推荐范围和评估结果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市人社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评估推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抽查核验,结合三明产业发展需求,确定向上推荐名单。
三、各县(市、区)要在9月18日前,将汇总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通过OA报市局职建科)和推荐单位的评估表及佐证材料的纸质材料(含电子版,电子版需刻盘一式两份)报送市人社局职建科,其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表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和人社局)留存。
联系人:杜福全,联系电话:7506627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32幢305室(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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