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聚焦当地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及劳动者提升就业技能的需求,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6月25日前将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参考附表1)通过OA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情况及结合三明产业发展需求及时发布三明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劳动者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同时,要加强辖区内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监管,指导培训机构规范开展符合当地就业需求的培训,提高培训实效。
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加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技术指导、质量督导与服务支持等。同时指导评价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考核流程、考核纪律等要求规范开展评价,保证评价质量。
四、工作上遇到困难与问题,技能培训方面可与市劳动就业中心联系,技能评价方面可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市劳动就业中心联系人:林晓蕻;电话7506827。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陈峰;电话7506857。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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