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1月,我局转发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四大经济”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215号),相关培训支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
根据省人社厅职建处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实际,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闽人社办〔2022〕215号支持培训政策,执行期限至省人社厅相关政策调整为止。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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