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职工岗前技能培训
文件依据:《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号)
办理条件:依法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央属在闽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新录用人员(在本单位本次失业保险增员时间不超过1年)开展以通识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补贴对象:依法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央属在闽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
补助标准: 500元/人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系统账号,提交培训计划、培训过程管理、培训补贴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7506827
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互联网+)
文件依据:《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号)
办理条件:依法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央属在闽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补贴对象:依法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央属在闽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
补助标准: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系统账号,提交培训计划、培训过程管理、培训补贴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7506827
三、企业直补培训
文件依据:《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三明市2022年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2]72号)
办理条件:依法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央属在闽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类型和等级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依法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央属在闽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
补助标准:初级工(五级)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技技师(一级)3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上浮30%。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系统账号,提交培训申请报告、培训计划、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补贴申请书→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7506827
四、项目制培训
文件依据:《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号)
办理条件: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为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补贴对象: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
补助标准:就业技能培训1000元/人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单位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系统账号,提交培训计划申报、培训过程管理、培训结业证书申请、培训补贴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7506827
五、就业技能培训
文件依据:《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号)
办理条件: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列入人社部门公布的承担补贴性培训项目机构目录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补贴对象:培训单位(使用职业培训券)、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
补助标准:500元/人。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单位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 注册系统账号,提交培训计划申报、培训过程管理、培训结业证书申请、培训补贴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7506827
六、马兰花创业培训
文件依据:《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21]5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明人社[2021]314号)
办理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获得属地人社部门确定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按人社部颁布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标准,对年满16周岁,进行过实名制登记的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开展规范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对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获得属地人社部门确定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
补助标准:SYB创业培训1700元/人,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2000元/人。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系统账号,提交培训方案申报、培训过程管理、培训考核、培训证书发放、培训资料报送、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材料报送、培训补贴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7506827
七、见证补贴
文件依据:《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三明市2022年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2]72号)
办理条件: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劳动者使用职业培训券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单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补助标准:初级工(五级)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技技师(一级)3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上浮30%。
办理流程:城乡劳动者自主考取证书可通过以下方式领取补贴:方式一、劳动者通过管理平台手机客户端提交申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方式二、劳动者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以领取职业培训券的方式,参加由各级人社部门同意组织开展培训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培训单位可在管理平台(系统账号参照就业技能培训执行)向培训券发券地人社部门发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①补贴申请书、申请表;②补贴人员花名册。→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7506827
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文件依据:《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12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明市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59号)
办理条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参加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职业院校(含培训机构)参与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职业院校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学徒期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
补贴对象: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的劳动合同期限应长于学徒制培训期限。
补助标准:中级工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6000元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系统账号,提交申报计划材料、培训计划审核、培训实施、考核评价→补助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申请材料:企业开展培训前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新型学徒制申请表;(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3)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2)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或复印件;(3)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7506827
三明市人社局 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2年11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