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省委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工作部署,推进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6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向市人社局职建科和市劳动就业中心反馈。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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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委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工作部署,推进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6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向市人社局职建科和市劳动就业中心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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