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暂行办法》(明委人才〔2021〕1号)精神和市委人才办有关工作部署,激励全市广大技能人才创业创新创造,现就施行“赛马制”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企业职工,重点是长期在一线技能岗位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在本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技能人员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在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二)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三明工匠”荣誉称号者;
(三)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
(四)在各级一类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前十名、省级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者;
(五)具有高超技能或绝技绝活,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者;
(六)在培养技师、高级工等技能型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著者;
(七)其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
二、选拔程序
“赛马制”选拔技能人才,按照自荐承诺、认真践诺、综合评审等步骤开展。
(一)自荐承诺
参与“赛马制”的技能人员或团队,在自我评估后,认为本人或团队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3年),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在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能竞赛、传授技艺等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经所在企业(或行业协会)推荐后,填写《三明市“赛马制”技能人才自荐表》(附后,以下简称《自荐表》),做出郑重承诺后,一式两份送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备案。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开发区、工会、商会等)围绕市县重点产业,积极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技能人员(或团队),组织参与“赛马制”技能人才选拔。
(二)认真践诺
承诺者在承诺期限内,应对照《自荐表》作出的相关承诺,组织实施生产服务、技艺创新、技能竞赛和传授技艺等,力争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综合评审
承诺期满,申请人应根据《自荐表》相关承诺,上报申请评审报告(主要内容是个人或团队履行承诺取得的主要业绩,所获得的荣誉情况等),并逐项提供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应在接到申报材料一个月内,会同当地人才办对照申报对象“生产服务、技艺创新、竞赛评比、传授技艺”等4个方面的承诺,组织开展初审,对业绩显著、材料齐全的申报对象及时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汇总各地上报情况后将会同市委人才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完成目标优秀、工作实绩明显、服务质量优异、支持能力跃升、得到同行公认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实地考察和社会公示,合格的对象作为“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候选人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三、激励政策
经市委、市政府审批确定为“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的人员(团队核心成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广大生产一线技能人员,特别是我市“4+3”(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和新型建材、高端纺织、现代种业)重点产业,以及数字信息、生物医药、建筑业等特色行业的技能人员,积极投身到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能竞赛、传授技艺等活动中,全力推进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技能人才参与“赛马制”选拔,并及时向所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2021年申报工作应于4月23日前完成,4月26日前将申报情况报送三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同县(市、区)委人才办指导辖区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今年每个县(市、区)应申报2名(个)以上名技能人员(或团队)参与“赛马制”选拔,选拔情况列入年度人才工作考评。
附件:三明市“赛马制”技能人才自荐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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