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取得评茶员或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1-27 10:5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三明“林深水美茶香” 茶事活动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016 号)要求,我局会同市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各类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评茶员、茶艺师技能培训,举办相关技能鉴定,全市一大批劳动者获得评茶员、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为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兑现相关奖励政策(即:对全市取得评茶员或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人民币1000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申领奖励的对象应为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评茶员或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日期应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取得以上两种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只允许申领一次)。 

  二、申领材料 

  (一)申领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注明工作单位)。 

  (二)申领者本人评茶员或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领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复印件一份。 

  三、申领方式 

  将申领材料送到或邮寄至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市社保大楼二层)。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7506827 

  四、申领时间 

  2021131日以前(现场送交申领材料的应在正常上班时间,邮寄的以寄发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及时通知本地相关职业培训机构、鉴定站,将奖励政策告知符合条件的每位学员。 

  (二)学员奖励金于202126日前集中发放。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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