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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 09:36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明人社〔201624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等方面积极作用,弘扬工匠精神,助力三明智造,提升城市内涵,服务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第二批2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和任务 

  1.汇集技能领军人才,发挥名师带徒重要作用; 

  2.挖掘传统工艺,进行传承、创新; 

  3.开展技术交流,为高技能人才参与高新技术开发、技术攻关、同业技术交流以及与科技人才交流、绝技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提供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首席高级技师、福建省优秀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 

  4.在全市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获行业认可,并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领军人物。 

  (二)有相应的工作场地、设施和设备,能够满足技艺传授、技术攻关和创新工作要求。 

  (三)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制定名师带徒计划,每位技能大师在三年的管理周期内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5人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 企业(或行业协会)申请设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向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认定。申请“技能大师工作室”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工作室所依托企业或行业协会情况、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的简介、业绩、工作室工作制度和计划目标)

  2.《三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申报表格请登录http://www.smldbz.gov.cn“下载中心”下载),按一式四份报;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技能大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计划所带徒弟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带徒协议(师徒双方签订一年以上带徒协议,申报的企业或行业协会作为带徒协议的见证方予以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可以技能大师个人命名,名称为“姓名+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也可以企业命名,作为企业多位技能大师的工作平台,名称为“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评审和公示 

  市人社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对象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七天后,提交市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审定,审定结果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发文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由市人社局组织授牌。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管理 

  建立考核制度,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2016年第二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在2019年期满考核评估)。建立管理制度,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总结评估的管理制度。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所在地设立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期满评估工作。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满前三个月内,由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估。经考核评估合格的,由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予以延续保留。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撤销“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按行业(企业)需要,根据确定的带徒目标、技术攻关项目等职责开展工作。要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如实反映活动开展、工作业绩等情况,建立各种影像资料等档案,以备考核查阅。每年第一季度,“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向同级人社局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四)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为技能大师开展同业技术交流以及绝技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搭建平台,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创新创优、授艺带徒、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六、经费补助 

  在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管理周期内,由市级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金,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启动经费和带徒补助。 

  七、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摸清本地、本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情况,打牢工作基础,并把它作为培养、选拔激励高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 

  2.企业行业应积极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活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内,可以给技能大师上浮工资等级等相应的鼓励。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作为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举措,更好地服务企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各县(市、区)应推荐2个以上对象,鼓励市级行业协会等其他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各地各单位(行业)所有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请于830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饶志伟、杜福全 

  联系电话:8233068 

  通讯地址:三明市政府大楼5538(邮编:365000) 

    

  附件:三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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