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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聘用李慧等十一位同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1 15:47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三明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三明市2017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明人社〔2017〕78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114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15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非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20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佘明辉同志为管理人员,李慧等10位同志为专业技术人员。

  请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三明市农业学校:李慧;

  三明工贸学校:严红;

  三明市第九中学:张希涵;

  三明市列东中学:林鹭;

  三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陈艳榕;

  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余联杲;

  三明市艺术馆:郑莉萍;

  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方越、潘贤杰;

  三明市市场服务中心:佘明辉、王巧玉。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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