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24号)文件,对引进并经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及实用型一类人才,承诺在三明工作时间不少于10年,在三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有关规定。经三明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初审、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住房保障中心审查、市委人才办审定,三明市第一医院陈庆矿等3人符合申领购房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5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0598-7506807
附件:陈庆矿等3人市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拟发放对象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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