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第六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本次申报时间截至9月12日。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不限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后出生),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对从事集成电路、光芯片等领域人才适当放宽。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福建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教育、科技等)项目支持。
(三)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全职受聘于在明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且已工作1年(含)以上。
2.曾在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含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中获奖的在明博士后。
3.对符合条件的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之一)直接列为支持人选。
注意
以下类型人才不参与本项目申报:
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拔尖人才、卫生健康领军拔尖人才、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闽江教学名师)、高技能领军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以及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范围
1.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原则申报,各县(市、区)申报人员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三明市人社局。
2.中央在明单位、省直单位(含高校、省属企业等)申报人员应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不经三明市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应选择下列四种方式之一:
1.本市推荐。
2.重点用人单位、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创平台、省创新实验室推荐。
3.福建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推荐。
4.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或A类)、省外“两院”院士等2名及以上专家实名推荐(每位专家限推荐2人)。
上述四种申报方式推荐名额均为3人(博士后不占推荐名额,不超过5名)。
通过第1种方式申报的,市人社局将根据上报人选的业绩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三)评审程序
1.三明市按分配推荐名额上报省人社厅。
2.省人社厅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实地复核。
3.人选名单经公示、省级有关部门研究确认后公布。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一式一份)。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3.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申报书》填表说明)。
上述材料均需所在单位盖章并独立装订成册,其中《一览表》需县(市、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盖章。
四、申报要求
1.以上材料电子版本(需分别报送Word格式和pdf格式)、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未加盖公章的材料不予使用。
2.重点围绕三明市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选拔学术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和成就领先、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五、支持措施
入选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期内,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的基础上,另给予每位培养对象200万元资金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7506629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345号杜鹃新村32幢303室
附件:1.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2.专家推荐表
3.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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