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9-28 09:2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6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福建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与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7〕4号)文件精神,“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其引进人才身份确认和到岗工作时间均在2016年9月9日(含当日)之后的,其生活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发满5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媒介以及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时机,广泛宣传《指导目录》和省引进人才政策,增强我市人才政策吸引力。

  二、要强化工作落实力度。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引进人才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把省上支持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对照《指导目录》规定条件,按照《引进人才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时限,认真、及时做好本地、本单位从省外、海外引进人才及申报工作,做到及时报送、应报尽报,确保不漏一人,切实维护人才权益。

  三、要规范申报程序。凡符合《指导目录》(含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同)条件的对象,由人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引进人才确认申请表》(附件)一式四份,附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报函、引进人才名单和引进人才个人申请报告一份,以及《引进人才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签章后,送我局审核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经批准后可按照《指导目录》与相关优惠政策配套实施,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执行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请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联系电话:0598-7506625。

  附件:引进人才确认申请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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