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24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市人社局审核,现对拟入住人才公寓对象肖春桥和吴擢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拟入住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申请条件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符合条款 |
备注 |
1 |
肖春桥 |
经认定特级、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 |
三明市交通建设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办法》第九条第1款 |
|
2 |
吴擢诚 |
经认定特级、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 |
三明市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
《办法》第九条第1款 |
公示期限: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
受理部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三明市青少年宫A座1013室
联系电话:0598-7506629
联系人:罗梅芳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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