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规定,我局联合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起草制定《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6月4日至6月12日。
1.反馈至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邮箱:smldj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345号杜鹃新村32幢211室,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收。
联系人:余晖,联系方式0598-7506659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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