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无纺布袋、纸制品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厂区附属及围墙工程
项目地址:明溪县经济开发区B区18号
施工单位:福建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7月29日
公示期限:30日(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5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2861060,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东方军路166号劳动大厦一楼;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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