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人社办〔2017〕9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产假规定的通知》(闽人社办〔2017〕20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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