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有关企业、行业(区域)组织:
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0号)、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制定的《福建省开展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工作方案》(闽人社文〔2014〕151号)及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制定的《关于开展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14〕82号)的精神,2015年末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审率需达到80%以上。为积极组织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工作,着力提高集体合同报审率,提升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集体合同审查申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集体合同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集体合同文本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集体合同报审报告》(范本见附件1)
4.《企业集体合同送审登记表》(范本见附件2)
二、报送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集体合同文本原件
2.《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报审报告》(范本见附件3)
3.《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送审登记表》(范本见附件4)
三、单独报送专项集体合同的,在已审查的综合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可只报送专项集体合同文本、专项集体合同报审报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总工会
三明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三明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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