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将乐县5家)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间:2025-12-11 15:26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人社账户工资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117号)等规定,现将返还工资保证金事项公示如下:

  以下工程项目现申请返还缴存在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工资保证金,如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进行投诉(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一楼综治中心),联系电话:0598-2267561。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6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竣工时间 

返还银行 

银行账号 

返还金额 

(万元) 

将乐温氏家禽有限公司总部及配套附属工程

将乐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江苏晨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4.18

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209****2453

7万

宝龙年产1500吨琼脂生产项目职工宿舍楼

三明市宝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固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9.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3505****0111

3万

白莲镇2019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工程

将乐县白莲镇人民政府

福建省华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0.1.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1404****8514

3万

将乐县高唐镇楼杉村下山线K5+498--K8+498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高唐镇楼杉村民委员会

万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12.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6217****1208

1万

上河洲澜泊湾工程项目

沙县民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沅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永安南门支行

1404****5281

10万

  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程序办理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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