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工程完工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清流县灵地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与改造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地 址:三明市清流县
施工单位:福建省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完工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公示期限:30日(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8703822,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建材城D幢1楼;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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